體育也要追「**」?

不經不覺,筆者已經任教文憑試體育選修科14年了,每一個學年中,完成中六課程、模擬考試及送別學生後,總會對放榜的日子有所期待,關注的除了是學生的整體表現外,是否有學生考獲5級或以上的成績,亦成為了一個重點。

畢竟,公開試的遊戲規則就是計算考獲的分數,達標者就能過關,不能達標者就要另謀出路了。在三三四學制下,體育選修科跟其他學科享有同等的學術地位,學生考獲理想的成績,就可以跟其他學科所考獲的分數合併計算,作為升讀相關課程的入學條件;因此,近年來不少中三的學生,在升讀高中選科時,除了考慮興趣外,能否透過修讀體育而考獲理想的分數,亦是他們的一個考慮。

如此看來,文憑試體育選修科,似乎也沾染了香港教育爭名逐利、崇尚競爭的風氣。的確,這樣的教育文化氛圍實在有欠理想,但是,既然這不是一時三刻能夠改變過來的歪風,做老師的,就應當深切的思考一下,如何透過體育選修科,實踐傳道、受業、解惑的師道精神了。

體育選修科包含體適能及體育活動(田徑/游泳/體操三項選一及一項球類)的元素,考核形式及評核標準多年來基本上沒有重大變化(例如田徑的100米,男子在12.4秒、女子在14.4秒內完成,就可以獲得滿分的五分),老師可以在兩年半的高中課程中,定期進行考核,以評估學生在各方面的表現,從而預測學生可以考獲的分數。

公開試怎樣考,老師便怎樣教,課堂便怎樣上,這是很典型的求學就是求分數的教學方式、也似乎是理想的方法。但是,在體育選修科的教學環境中,經常有一些學生,早於中四的時候,便能夠在體適能及體育活動均表現出色,那麼,體育選修科的實踐部份,可以對這一些學生有怎麼的意義呢?

我想說的是,在整個高中的教學過程中,體育選修科是不應該完全被課程的要求牽著走的。在教學前線上,不時會遇到學生的一些質問:這不是課程要求的啊?(俗語所謂的 out syl),遇上這樣的問題,我總是一笑置之!

運動訓練中,有避免沉悶(Tedium avoidance)的原則,就是在適當的時候,通常多會在季節後期(off season),進行其他的運動項目,以調整運動員的身心狀況;讀體育也有這種類似的情況。例如一位選擇以田徑及籃球為體育活動考核的學生,總不能在整個高中生涯中,不去接觸其他的運動項目吧!

體育科著重培育「具體育素養的公民」(Physically Educated Person),強調知識、技能、情意並重,在本質上就不能夠也不應該以短視及功利的學習態度去對待這一科,須知體育人不只是擁有頭腦上的認知,身體力行地從事體育更是尤其重要,《體育學習領域高中課程及評估指引》中提出「體育學習就是要提升學生實踐活躍及健康生活的自我調控能力」的目標,在追**的公開試學風下,可能是有點「堅離地」了。

「體育素養」這一名詞,到底有怎樣的內涵及概念呢?我認為即使在文憑試體育科考獲5**的學生,也不一定具備「體育素養」,因為這不是一個體育知識的數量的問題。將「體育素養」跟「教養」作一個類比,筆者在此引用台灣的黃崑巖教授在《黃崑巖談教養》一書中的一段話:

「個人的教養有如一陣風,誰想看它或捕捉它,必須從一個人的言行去察覺、推測與判斷。教養的要素極多,但難的是,它平常難以窺見,只在特殊的狀況下才會呈現在別人面前,讓您辨識。反過來說,缺乏教養也在面對狀況時才會露出馬腳,讓你看到這種人內涵的貧乏。這與誰想見到風,必須從觀察被風吹動的樹葉去推斷,是同一回事。中文裡所指的風骨,可能包涵在教養的成分裡。而社會有風骨氣節的人一多,一起來呼風喚雨,蔚為風氣,社會的品味就自然提昇。」

體育的特殊狀況有很多,能夠適切地表現出完備的知識、技能及情意,這就是「體育素養」了。體育選修生在公開試此一特殊的狀況中表現優異,可以被看作「體育素養」的一個證明,但是,這不是惟一的一個表現方式。筆者有一位學生,文憑試體育成績一般,但畢業後便努力考獲了網球教練的資歷(難度很高的一個資歷),如今一邊進修,一邊兼職賺取生活所需,按著他的熱情,追逐他的夢想,這就是他的「體育素養」。曾經跟某一年的畢業生說:「Making sense of PE」,這是我對「體育素養」的要求之一。

多年來,教過不少體育選修生,有考獲5*及5**的,有遺憾未能考獲佳績的,但我認為,較諸「**」更重要的東西,是對體育保持著一份矢志不渝的熱情吧!

✍🏻筆者:

傅玉麟老師

PE Education資深導師

30多年中學體育科任教經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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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PE有話兒 🗣️系列中,我們將有不同的體育人分享他們在體育路上獨特的故事和觀點,為大家帶來不同的視角和啟發,讓我們更深入地了解和欣賞體育的力量和價值,一起探索體育的魅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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